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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继承公证材料



1、申请人应提供所有合法继承人的身份证明(护照)、户口薄或回(港)乡证;

2、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3、被继承人所留遗产的产权证明(例如:房地产所有权凭证、银行存折、股票股权等证件);

4、如被继承人生前立有遗嘱的,应提供遗嘱原件;

5、申请人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

6、代位继承人申办公证的,还应提供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证明及本人与继承人关系的证明。

7、继承人因特殊情况不能亲自到公证处提出申请的可以委托其他继承人办理,但应提供有效的委托书,代理人还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明;

8、继承人放弃继承权的应到公证处办理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公证,如在外地或域外的应到当地公证处办理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公证;

9、公证员认为应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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