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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套现470万入刑 蚂蚁花呗清理近万商家


“花呗”套现案,法院一审判决认定杜某某帮助他人利用“花呗”套现并从中收取手续费的行为系“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构成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三万元。该案也是全国首例利用“花呗”进行非法套现而入刑的案件。


  案情:

  通过“花呗”套现

  4天“交易”2500余笔


  杜某某,经营网店,生意不好。便伙同他人通过淘宝店铺,采取虚假交易的方式,帮助他人从“花呗”套现,牟利的方式就是收取手续费。手续费一般是套现金额的7%-10%,中介人员会拿走大部分。套现者淘宝店铺申请退款后,杜某某便扣除手续费通过支付宝转账给套现者。在整个交易过程,没有任何真实的货物流通。

  经公安机关侦查,2015年11月10日至2015年11月13日期间,杜某某及其同伙利用多家网上店铺,在全国范围内串通多名淘宝用户虚构交易共计2500余笔,从“花呗”套现共计470余万元。

  在庭审中,杜某某表示:“大部分的手续费都给了中介人员,我只得到几千元。我以为套现的是淘宝用户,我为他们提供帮助并不算犯罪。”

 

(杜某某为违法性认识错误,不认为自己的行为违法,但是否构成犯罪,不以自己的主观认识为主,如果其他人能知道是犯罪,只有你不知道,实际违法行为构成犯罪就是犯罪。

只有不具有认识可能性的违法性认识错误,所有人都不能认识到违法,才能免除刑罚。)


实质: 

      “花呗”类似信用卡

  套现会扰乱金融秩序

 

“花呗”是一款互联网在线消费金融产品,面向支付宝注册客户提供定向消费贷款服务。从功能上来说,“花呗”类似于一张虚拟信用卡,但只能用于线上线下的定向消费,不允许提现。

  

“花呗”套现和信用卡套现的行为特征基本一致

 

都是通过虚假交易套取资金。“‘花呗’作为一款类似于银行信用卡的消费信贷产品,生而具有互联网的虚拟色彩,不具备磁条卡或芯片卡等实物载体。但互联网金融的本质还是金融,从根本上来讲,利用“花呗”套现同样会产生扰乱金融市场秩序的严重后果,与是否具备实物载体无关。


  将办理支付结算作为一种经营性业务,违反了国务院《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取缔办法》的规定,属于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行为,应当以非法经营罪论处。

  

蚂蚁金服:

  三道防火墙

  拦截非法套现和欺诈   

蚂蚁金服相关负责人表示,在打击利用“花呗”非法套现及诈骗方面,依托蚂蚁金服的风控体系,花呗建立了一套严密的反套现、反诈骗体系。

面对新型网络套现诈骗,花呗布下了三道防火墙:基于海量数据的智能风控大脑、反欺诈决策引擎以及合作伙伴的联防联控机制。据统计,这三道防火墙已经拦截了数十万笔可疑交易,阻止了数亿元的损失,将绝大多数的疑似诈骗交易拦截在事前。


除此之外,花呗还与淘宝、大众点评、微博等平台建立了联防联控机制。截至目前,花呗共清理了近万家涉嫌套现和套现诈骗的商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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